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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法规很快年内出台已纳入监管平台

时间:2017-12-15 17:11:02

共享单车法规很快年内出台 已纳入监管平台

       

       

“共享单车的立法已列入了深圳市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今年或明年一定会出台相关政府规章来规范共享单车。”日前,在深圳市马洪基金会举办“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政企合作机制探讨会”上,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张洁波透露了这一消息。

同时,他坦言,共享单车“确实不好管”,无法一下子解决全部问题,只能以问题导向为主,先解决当前所遇到的问题,并表示应采取政府、企业、用户三者共治的模式。

业界建议:严格管理新增车辆投放

对共享单车实行总量控制已是社会共识。“深圳城市地域面积小,空间布局窄,人口密度大,生活节奏快,无法解决大量单车需要的道路和停放空间,共享单车不能成为深圳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副会长施佑生认为,深圳轨道交通网络已经形成,密度为全国很高的,解决深圳很后一公里交通衔接问题,必须坚持发展大运力、微循环、电动化和智能化公交。

对于共享单车总量如何确定,施佑生认为,要用市场手段来调节,准确找到真实需求。摩拜单车深莞总经理滕飞则建议政府严格投放管理。“深圳范围内共有10家共享单车企业,新增车辆投放时,应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车辆投放计划、技术标准、投放区域等,获得许可后,方可运营。”滕飞说。

优拜单车城市运营副总裁张天新建议对现有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综合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的评估,建立淘汰机制。“野蛮生长必定‘劣币驱逐良币’,政企应联手建立共享单车评价体系,通过投放密度、坏车堆积数量、坏车率和交通事故等数据,来追踪企业配套服务能力,做得好的企业多给配额,做得不好的则砍掉额度,甚至清出市场。”小蓝单车深圳运营总监庄栋也认同这一观点。

张洁波表示,企业愿意投放车辆,线下服务能力就必须要配套,因此,今后的投放计划将是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的结果。

目前举措:政企共享后台数据

在监管上,张洁波认为,共享单车体现了互联网和物联网概念,政府要有效监管,也必须用互联网手段,而非传统的人力监管。“各共享单车企业都有大数据后台,政府也应该建设一个对接的监管平台,通过数据平台看到投放密度,以此确定某个区域是否超过了承载数量,如果达到饱和警戒线则进行疏散。再比如,通过后台数据,知道某个区域的共享单车停放已阻碍路口交通等,实现精准监管。”张洁波说。

深圳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科副科长高皓表示,深圳交警已开始利用信息化来管理共享单车,将其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平台。本月正在跟各家企业做数据对接。“今后能全面精准掌控深圳共享单车的车辆数量、用户数量、骑行轨迹等基础信息。”但高皓也坦言,执法过程会遇到了困惑,比如取证困难、处罚力度小等。“目前从*到省的条例里,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基本上都是对用户的,且罚金就是20元,处罚力度小,对企业主体层面的处罚更是空白。”他说。

滕飞则认为企业也应在这一问题上主动承担责任。他建议,企业一是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及线下管理服务团队,并尽可能地借助环卫工人、义工等社会力量,一起做好车辆的投放、调度管理;二是建立分区域、分街道、分层级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投放区域加强巡逻,及早解决单车淤积点、热点、乱停放点,避免市民投诉;三是联合政府建立用户黑名单机制,将违法违章用户纳入各自的用户黑名单体系;四是严格规范停车,对于公共道路范围内非机动车道(含绿道)、人行道、绿化带、人行天桥等区域进行停车管理,及时处理违停车辆和加强饱和区域的单车调度,对于管理能力不善的单车厂商,可予以处罚。

争议

共享单车交押金是否合理?

因数额总量庞大,共享单车的押金引发使用、监管等一系列争议,也成为此次探讨会的争议焦点。

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副会长施佑生认为,目前共享单车有两大问题要解决。一是要解决经营者不以经营活动的收入来保持经营的可持续性和盈利性。“共享单车的维护成本高,资产损失大,几乎所有这类经营者都是以转化主业的方式实现收益。投放的是单车,收取的是押金和充值费,这必然造成经营者重资金轻管理,对投放的资产造成很大浪费。”

二是要解决使用者因低成本而不负责现象。“一方面,低于成本的经济活动会形成虚假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每次使用只交付很少的费用,保证金或押金可以退还,也起不到约束作用,所以对单车并不爱惜。”施佑生建议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把共享单车的押金制改为会员制。

“使用者以缴纳会费的方式出资购买单车,单车所有权则属会员集体所有,单车委托经营单位统一购置和管理经营,会员使用时可适当交些使用费,也可以不交使用费。非会员使用则要多交一些使用费,以此促使会员爱惜自己的交通工具。”施佑生说,采取这种方式,经营成本会高一些,但能找出真正的市场需求,也考验经营单位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oFo单车深圳运营总监章法则认为,押金制的确存在问题,但押金仍有客观存在的价值。“押金具有担保性质,其目的是确保单车租赁使用人正当合理使用,并且具有出现自行车损毁的情况下优先受偿的作用,200—300元的押金虽对个体来说不算多,但对共享单车行业,却由于用户群大,而涉及百亿,甚至千亿的规模。”章法说,由于缺乏第三方监管,平台公司将押金用于投资或理财的风险收益,但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或圈钱跑路的情况,必然导致押金兑付危机。对此,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深圳市交委近期发布的“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要求企业设立押金专有账户。

章法认为,保障消费者押金安全,可采取几种形式,一是开启信用解锁模式,即用户信用积分达到一定程度后,即可免付押金用车;二是制定即时归还押金模式;三是建立押金第三方如银行托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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